六冲变冲,卦变绝克,父母受伤;内外反吟,须宜他葬;世爻受克,随墓助伤,世动化克化鬼,附葬不宜。父母、兄弟、妻儿,动而化鬼化克,俱有刑伤伤害,惟喜世及六亲不逢变克,卦静六合,必得存亡之安。
如:子月 丙申日 (旬空:辰巳),占以父柩附葬祖茔,得“复之坤”:
世爻被克,不宜附葬之。后仍附葬。数月后疾病不断, 曰:“腰疼欲死,欲迁其坟。”余曰:“坟不必迁,卦中世爻被克,幸而旺相,土来克水,命道安土神则吉。”果于安坟而愈。余曰:“目下虽不迁改,终有迁改。”彼曰:“何也?”余曰:“卦化六冲,不久之象。”果于子年死母,起此冢于他处合葬焉。
李我平曰:《海底眼》云:一世二世出王侯,世在五六爻出孤独,市井语耳,何事刊于大道之书?《易冒》曰:子孙旺而官文得地者,主贵;子孙旺临财者,主富;子孙旺临帝旺者,多男旺;遇白虎羊刃者,主武夫;子孙衰破者,必出残疾;子孙临空,必出僧道。疑此为代代单传者而设也,倘子孙十有余人,有富有贵,有文有武,有夭有寿,有多男,有乏嗣,有残疾者,予以为六爻全是子孙,亦难分别,揣摩之论,何足为法。夫周易讲理,因理远数,因数穷理,理数相推,能事毕矣,何事纷纷聚讼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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