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行章第五
五行者,五类也;五类者,象而类之也;夫象有五,曰令、曰位、曰色、曰形、曰性。
(五类,金木水火土也;令,时也;位,方也;色,气也;形,状也;性,属也;因是而象,则知其类。)
一阳之生,令司冬至,子之半也;位列北方,坎之体也;色黑,形湿,其性乃寒,水之象也。阴阳相半,令司春分,卯之正也;位居东方,震之用也;色苍形润,其性乃温,木属故也。
(此言象而类之,则知坎子北方应属水,震卯东方应属木也。)
一阴之生,令司夏至,午之半也;位列南方,离之体也;色赤,形燥,其性乃热,火之属也。天地相收,令司秋分,酉之中也;位居西方,兑之用也;色白,形稿,其性乃凉,金属故也。
(此言离午南方,应属火也,兑酉西方,应属金也。)
四方四时,则类其所亲,五行五旺,则分其所居。
(春木夏火秋金冬水,相亲而类之,然必以子午卯酉为君宰,以五行旺于是尔。)
故亥水寅木巳火申金,类从其属;辰戌丑未,则出类分属,是以令季,色黄,形安,性平,位中央而寄四维,土为万物之本也。
(亥近子,故属水,寅近卯,故属木,巳近午,故属火,申近酉,故属金,然辰戌丑未属土者,不亲其类,反分四季,盖万物之根,不可一无土也。)
干神应支,从类而化,犹地生物而天应之。
(地支所属,天干应之,如寅司木,寅中有甲,而甲亦木矣;如卯属木,卯中有乙,而乙亦木矣;如辰属土,辰中有戊亦土矣之类。盖剑气烛天,芝光照地,理也。)
其八卦之属,位之象之,推而五兆七耀之分,亦近取诸身,远取诸物之所自起也。
(乾兑位西属金,震巽位东属木,此以位言之;坎水离火艮山坤地,此以象言之;五兆,谓雨霁蒙驲克,即水火木金土;七耀,谓喜善威文弱燥怒,即日月金木水火土也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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