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6.盛则太过,小则不及。
(略)
137.四清本主俱全,而文武两升。
寅申巳亥,为五行之四长生,干旺清,主文。支旺清,主武。
138.四柱见之有旺,则门中生贵。
子午卯酉,乃五行旺地,木旺于卯,火旺于午,金旺于酉,水土旺于子,阳干清,阴支浊,则主门中生贵子。
139.季中全犯有气,而库藏之官。
辰戌丑未,乃五行库印之乡,上见有气者,而为库藏之官。
140.我去刑辰,必主兵法之任。
日支刑年月时支,兵刑之任,年月时支刑日支,则主犯兵刑厄。
141.乙庚旺相,方外声名,
金主声,乙庚合金,若临旺相之地,而四方之外,有名声。
142.戊癸炎轮,多生礼德。
火主礼,戊癸合火,若在旺相之地,多有礼德。
143.丙辛真化,水盛阴淫。
水主智,丙辛合化水,在旺相之地,多智阴淫之象。
144.甲己同交,交之有信。
土主信,甲己合化土,在旺相之地,主有信行。
145.丁壬化木,旺多仁义。
木主仁,丁壬合化木,在旺相之地,主有仁义。
146.诸卦吉凶,视于接近。
(略)
147.木中有土,鬼怪当闻。
木中有土,戊寅己卯是也,或先见木,后见土,甲辰,甲戌,乙丑,乙未,主有惊恐怪异。
148.金上安仁,门中虚耗。
仁者,木也。金上安仁,如庚寅,辛卯,或甲申,乙酉昆也,主门中虚耗。
149.火加金位,孤独贫穷。
火命人,丙丁者,到申酉之位,主孤独贫穷。
150.火到水乡,女人瘫痪。
火到亥子丑之位,主女人有瘫痪之疾。
151.巽离同住干宫,世出冷劳男子。
丙午、丁巳到戌亥之地,则主男子患冷劳之疾,盖己亥为而冲地击,丙丁临旺盛之乡。
152.丙壬同居震位,阴阳淫乱之宫。
丙壬生人,遇卯时,谓之人私门。丙长男也,壬长女也。卯上谓之私门,凡命中见之,则男女不正也。
153.木人烟中,疾为下小。
甲乙木到巳午火乡,谓之木人烟中,主为下小之人。
154.旺相休囚,问于进退。
(略)
155.壬来朝申有贵官,中女须荣。
壬生人,申为长生,上逢官星,主荣贵,子为中女,子亦为壬之帝旺,主荣贵。
156.胎月朝时建旺,则祖先富贵。
胎月俱来朝生时,又临建旺之乡,则祖宗富贵。
157.三交四聚,因官而借出其名。
年朝月、月朝日、日朝时,互为官乡禄马朝拱,自有贵人接引成名,四柱有官禄交驰,贵人接引者,主大贵。
158.带刑全申巳寅,定有官刑嗔讼。
寅为功曹主文章书曹吏,巳为太乙主官讼,申为白虎主刑,如申巳寅全,则主有官司刑讼。
159.自刑重见,自死自凶。
辰午酉亥,为自刑。若更内外战克,临死地,凶也。
160.子卯相刑门户,全无礼德。
卯为三元之户,子为水神之元,命见子卯相刑,主无礼德之人。
161.丑逢戌未犯支刑,肢病难痊。
丑为金墓,戌为火墓,未为木墓,命见丑戌未地支三刑,各持墓之毒元有伤,主四肢之病难痊。
162.辰卯相加,必有狱刑腰脚。
辰为天罡主狱事,卯为太冲主私门,卯木克辰土,必有狱刑、腰脚之病。
163.寅来加巳,子孙懮劳热烧身。
寅木,巳火,谓木人火家之象,寅为阳火长生,克阳金长生巳,命逢寅巳,主子孙有痨病,发热也,或有火烧身之病,乃寅刑巳也。
164.巳立功曹,必见两宫所失。
乙巳,十二辰中,太乙为尊,被功曹所刑,有犯上之过,有所失也。
165.午逢丑位,久病内气之灾。
午为旺火也,丑乃金墓也,丑午相害,故旺火克墓中之金,主久病由内气之灾。
166.丑人炎阳,必有四肢深厄。
丑乃金墓也,炎阳,火也,火克金,如辛丑见丙午火,主四肢深厄。
167.子临井宿,须生脾胃之灾。
未乃井宿,子未相害,子旺水临未土,主有脾胃之疾。
168.未到子乡,定见尊凶妇厄。
未,小吉也,子,神后也,主妇人及尊人须有厄也。
169.亥申二势争强,不久道路散失。
亥申相害,亥、阴贼,申、传送,主争竟道路散失之象。
170.建逢酉戌克战,鬼贼门病终懮。
酉为门户,逢戌火之墓,而克旺金,主门房有鬼贼,小人相害也。
171.旺中有卦本全,而出自清名。
如亥卯未生春,巳酉丑生秋,寅午戌生夏,申子辰生冬,土生于辰戌丑未也,五行各得其局者,谓各有本卦全者,有气旺相,乃富贵之人,清名而出也。
172.五卦颇同,文武两班自显。
水木主文,金火土主武,如各得本卦,主贵显,如木人得亥卯未或寅卯木。
173.分三辨五,旺相两名,死囚休废,为卑贱也。
分三主,辨五行,论旺相富贵,死囚休,为卑贱也。
174.子来合丑,宫观闲人。
子丑相合也,子为华释之宫,丑为云室之人,子人合丑为逆,为宫观闲人。
175.丑到子乡,复为贞吉。
丑人合子,顺也,为贞吉。
176.亥朝寅位,滋养外人。
亥为木之长生,寅为火之长生,木生火,寅亥合,又亥藏壬水,滋甲木,但亥人合寅马逆,故滋养外人。
177.寅人天宫,显然之兆。
亥为天宫,寅人就亥水滋长之兆,寅人合亥,顺也。
178.天魁到卯,破败土田。
天魁为戌也,藏辛金,克卯藏乙木,主破败田土,故戌合卯为逆。
179.木人天魁,复为吉兆。
卯合戌,为顺,主吉。
180.酉朝罡上,金土两合。
酉金合辰土,相合为金。
181.罡到金中,和中有讼。
天罡辰也,金指酉也,辰中有乙木,酉中有辛金,辛金克乙木,故辰酉先和而后讼。
182.巳刑传送,道路长行。
申,传送,为道路,巳刑申,则主道路长行也。
183.申到巳中,行人返复。
申、金也,巳、火也,申合巳,逆也,故于人返复。
184.未午合,分得失,未吉午凶。
未逢午则吉,乃土逢火生也,午逢未则凶,乃午火见未土,而晦滞。
185.全逢下克,四亲孤,尤忌二尊。
支克干,谓下克,如甲申、戊寅,若四柱均俱下克上,主父母、兄弟、妻、子孤叹,尤忌父母。
186.复克于上,多常退阴人小口。
干克支,如庚寅、丙申,若四柱均俱上克下,主常退阴人小口。
187.三来克下官嗔。
若四柱中有三干克支者,主官中嗔讼。
188.三制上时鬼贼。
若四柱中有三支克干者,主有鬼贼之害。
189.二上二下同类,则虑妻财之事。
若四柱有二干克支,二支克上,互相交克者,则懮妻财也。
190.一克论于胜负,尤分彼我之情。
以日干为我,日支为彼,我克彼则吉,彼克我则凶。
191.四时分辨吉凶,灾福自然明矣。
四时者,春甲乙,夏丙丁,秋庚辛,冬壬癸,辨其生旺休囚,则明其祸福矣。
192.干要天分,支言十二用。
天分十干者,甲夷,乙齐,丙楚,丁蛮,戊韩,己魏,庚秦,辛冉赵,壬燕,癸狄,寅燕,卯宋,辰郑,己楚,午周,未秦,申晋,西赵,戌鲁,亥卫,子齐,丑吴。
193.地理山罡,足见清浊之用。
子寅辰午申戌为阳为山罡,丑卯巳未亥为阴为地理,阳支清,阴支浊。
194.大小凶衰,四神吉者,更兼蒿里。
四神吉者,乃甲丙庚壬,蒿里者,乃墓神,辰戌丑未也。
195.上推日月山河,中见人之内外。
甲主日,乙主月,丙主天上,丁主地下,戊主山,己主城,庚主国,辛主人,壬主水河,癸主海。
196.循环八卦之内,总推各该五行。
(略)
197.将十神言其面色。
甲青,乙碧,丙赤,丁紫,戊黄,己红,庚白,辛淡白,壬黑,癸绿。详日时之上,言其面色也。
198.地支神见,身貌俱详。
支神生旺为大,休囚为小,卯酉为瘦,子午为雄。
199.干伤头面之灾,支损者四
肢为患。
-----全书完 ----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