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命理(好ID:24093)   发表于 2023-06-05 15:14:17 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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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五行元理消息赋】

详其往圣,鉴以前贤,论生死全凭鬼谷,推消息端的徐公。阳生阴死,阳死阴生,循环逆顺,变化见矣。盖阳木生亥死午,存亡易见。阴水跨马防猪,吉凶可知,丙生艮而遇鸡死,丁生兑而逢虎伤,戊藏寅而酉地没,己生酉而寅宫亡。庚逢蛇而峥嵘,遇子鼠则难当。辛生子死于巽地,壬生申灭于震方,癸得兔而衣禄足,运行猴地见灾殃。十干生死同断,造化依理推详,又凭权刃双显,均停位至侯王。

 注释:如甲生人卯月,得庚为权星,须得刃来合七煞,方为贵,如有刃无杀,刃必劫。有煞无刃,煞必伤身。

己亥,癸酉 庚午 戊寅 此造庚日以丙为煞,辛为刃,地支寅午会火局,则丙杀旺也。酉金羊刃得时,又转生岁食神,乃食前杀后,而刃煞双显,主大贵也。戊寅运壬辰年,拜右丞相传国将军。

中途或丧或危,运扶官旺。平生为贵为富,身杀两停。

注释:凡命身煞两停者,富贵双全,若偏则贱,乙酉 乙酉 乙酉 甲申 此造乙木生于八月,酉金七煞,与申酉类成金局,乙与时支庚合,从煞为贵也。金乃主义,故为人禀性刚毅,为国良臣,乃尚书命也。

大贵者,用财而不用官。

注释:凡用官者,多受人之制。用财者,盖我克他人。所以用财命有贵。辛亥 庚寅 丙子 丁酉 此造六丙生人,自坐官星,喜庚辛酉金为财,乃财旺,则自坐生官,行丁亥运,丙戌年中状元。

当权者,用杀而不用印。

注释:凡印绶多生滋官,如月支偏官,时上一位贵格,从煞格,多大贵。己巳 癸酉 乙丑 甲申 此建宁府彭佥事命,柱中巳酉丑会局,以从煞论也。

印赖煞生。

注释:凡印绶格,如印多见官者,合杀生印者,主大贵也 辛亥 庚子 甲辰 乙亥 此造甲木冬生,地支亥辰,水局生身,行申酉运,庚金七煞临禄乃全盛,而印绶得局,官至御史。

官因财旺。

注释:“凡官星得令则吉,最喜财旺生之。甲寅 己巳 癸巳 癸丑 此造癸日坐巳,为财官,逢寅财旺,官星得生,甲木合己,行西北方运,位至封相封王。

食居先,杀居后,功名两全。

注释:凡月令有食神,时上有七煞者,主大贵。戊午 戊午 乙丑 辛巳 此造乙以丁己为财及食神,丁己禄于午,以辛金为七煞,库于丑,身杀两停,财权兼备,官拜都尉。

酉破卯,卯破午,财名双美。

注释:夫酉破卯者,用支元多见酉字,以酉暗冲卯中乙木为财,运行金乡,如见卯木,则主不吉。卯破午者,用支元多见午字,以卯破午中己土为财,运会木神为妙,如逢午未己土,则不吉。

丁酉 已酉 辛酉 丙申 此酉破卯也。又生秋令,官至令尹,衣锦还乡。

癸亥 乙卯 乙卯 戊寅 此卯破午也,巳合真格,八十而卒。

福享五行归禄。

注释:凡五行阴阳相均,八字或四柱各归禄,或归禄临生旺之地,或身杀相等,均主人多增福寿温厚造也。

丙寅 甲午 己巳 丙寅 此造已木生于午月,甲禄寅,丙禄巳,己禄午,乙禄卯,虽不富贵,却一生温饱享福,年八十余岁,康健精神。

癸丑 癸亥 丁卯 丁未 此乃福建建宁府建安县林寿官八字,讳钊号石庵,其人积德行善,秉忠尽孝,克勤克俭,已成巨万之家。敦仁敦义,允叨无疆之寿。生子七人,长子官拜令尹,四子职至省察,其他登庠序者,蔼蔼吉土,间有侍庭闱者,造造良民。生女五人,各配宦门,阶前孙枝二十四条,条条挺秀。堂下曾兰一十九叶,叶叶争芳。更有五代之孩提,又遂两眼之快睹。即今万历十七年算起,寿数九十七,耳目尚精神,齿发更伶俐,饮食如常,动履健顺,言语无颠倒,施为未改体。躬逢朝廷恩例,钦赐冠带荣身,续承都府,赠以金,赠以衣,继蒙按院贲以布并银。昔年杨郡守,请与乡饮,客岁张府尊重礼高年。长子七十已上,见居林下,鹤发童颜对椿树,余子七九将近,各在庭前,戏彩斑衣娱华阳。蓝袍孙子,泮苑有声。伫看对对登廊庙。白衣曾玄,书香可赖,行将个个拜丹墀,盛矣。目前之美景如斯,彰彰莫掩,必也后代之繁祉定见,生生无穷。

   寿称八字相停。

注释:凡五行得中和者必寿,经云五行不可偏枯,要禀中和之气。 

丁巳 壬寅 戊辰 丙辰 此命火土相停,癸巳运丁亥年,不禄。

晦火无光于稼穑。

注释:丙丁火非特畏水为凶,若遇土重,以晦其光,俱主不吉之兆。

戊戌 戊午 丙午 己丑 此女命丙日生,逢午戌火局,四柱土神太重,以掩其光,乃愚蠢人,终为灶下之婢妾。

盗木绝气于丙丁。

注释:凡火盛成局,则木临火地,烟灭灰飞,若阳宫食神多者是。然阳木则成,阴木次之。

丙戌 丙申 甲午 丙寅 此甲午生于申月,乃偏官格也。年时寅午戌会火局,制伏七煞太过,又会失垣,乃一俗人,行寅运丙戌年不禄。

火虚有焰。

注释:凡丙丁日,遇甲乙寅卯木生之,或类火局。皆为火虚有焰而吉也。若被土重掩光,则火实无为。

戊戌 乙卯 丙午 己亥 此李状元命,木火通明,杀生印,火明木秀。

金实无声。

注释:阳金出土,须有火锻,方能成器。若无火锻炼,则金成块物,而内实无声也。人命亦然。

戊申 庚申 庚申 甲申 此造金生七月,地支纯金,类成顽金,而无水火锻炼,又行西方金乡,乃金实无声也。

水泛木浮者活木。

注释:水泛木浮,不分阴阳,用之不验。盖甲木生亥无咎,乙木死于亥,水泛则浮也。 

辛亥 庚子 乙未 甲申 此女命以庚金为夫,喜透归禄,夫星得地,年杀又生于予而得垣。以格论之,为官杀混杂,以理推之,则又不然,取甲木配辛,日主乙与庚合。甲乙互相配合也。行卯运合局。身旺为福。一交甲辰运,申子辰三合水局,又遇丁亥年,壬水太旺,八字运岁,全是水象,庚金沉水,乙木死绝,乃水泛木浮也。如活木无土以培其根,被壬水浸淹摇荡其根矣,果患面肿浮面之病,而不禄矣。

土重金埋者阳金。

注释:凡金宜乎水土滋生,而被土重埋者,乃阳金也。盖阳金为成器之物,土重不能滋,而反滋生。 

戊辰 戊午 庚辰 丁丑 此造庚金生逢五月,乃正官格也。惜乎无一点财星,官无生意地支纯土,又透出枭神掩火,而金遭埋没,行西北方财官运,皆名利俱无也。

水盛则危。

注释:凡水盛滔滔,贵乎土止,虽曰土克水,然水局者,必要土培为福。四柱全水象而无土止者,则有泄流之患。

壬子 癸卯 壬子 庚子 此女命泛滥而无土止,更兼羊刃伤官,又行西北运,而流走无定,氵㸒乱太盛,乃下贱也。

火明则灭。

注释:凡火无不明之理,无不灭之象,若非圣人泄机,孰得而知之。是以命贵在得中和,方为上格,太过不及者下格矣。

阳金得炼太过,变革奔波。

注释:凡五行归禄者,不喜见官星。且如阳金归禄,兼坐火库,则金已成器,不必再要见火陶熔,恐变革也。

癸卯 庚申 庚戌 甲申 此造庚金,日坐火库,得煅成器,再行丁巳运火乡再段,反为太过之患矣。盖以物理推之,庚申归禄,乃从革而成气之象也。复行火乡,又见损而不成物也。果在此运,事物变革,受其劳禄,再行卯运,及岁支财神会局,受职州判,大发财利。

阴木归垣失令,终为身弱。

注释:凡五行失令者,纵然归禄得垣,被比局持势于月令,不作身旺格矣。 

癸丑 甲寅 乙卯 己卯 此造乙日坐卯,虽禄得坦,奈生于寅月,阳木得令,阴木反弱,累年未遇。古云木向春生,作生旺论。却乙在二月得令,甲在正月。若失其时,反为身弱。直运至辛亥,亥卯合局印授扶身,戊子年中举,会试下第,授长山县知县。

土重而掩火无光,逢木反为有用。

注释:此与晦火无光同论。

癸未 己未 丙戌 己丑 此八字丙日主,干支俱系土象,无木成其火,故掩火无光。

水盛则漂木无定,若行土运方荣。

注释:此言阳木也。如甲木居于子,乃木败之乡,而水太盛,无土以制之,主风流无度,好酒色之徒。 

甲寅 乙亥 甲子 甲子 此造甲日,身坐败地,生亥水失土所止,此人虽智巧,能说能为,特虚名一生,功名无成。

五行不可太盛,八字须要中和。

注释:凡太过不及皆不吉也,贵乎禀中和之气。人能持此语以为论,则修齐治平之道,不出乎此,人命亦然。 

辛亥 戊戌 壬辰 甲子 此造壬禄于亥,子辰全是水象,喜得月令干支纯土止水,一生富贵,寿年九十九而终,得中和之命。

土止水流全福寿,土虚木盛必伤残。

运会元辰,须当夭折。

注释:凡水滔滔无土止者,必主飘荡,寿亦不永矣。

丁丑 壬子 壬申 辛丑 此造壬生子月,水局太旺,丑申金壬俱金水象,而无土止,行亥运,十六岁而死。

木盛多仁。

注释:凡造化逢木命而通月令,或从化类成局者,主性敦厚,仁慈富贵,又化象得寅卯辰全尤妙。 

甲戌 丁卯 壬寅 甲辰 此造寅卯辰全,化像得令,作伤官用财格,乃王佥事命。

土薄寡信。

注释:凡土得正令,而无刑害者,其言诚实,若土薄而刑坏者,主人寡信不实。 

甲寅 甲戌 己酉 己巳 此造是赵子昂命,即赵孟兆。

己巳 壬申 己酉 甲戌 此造是刘宦官命,即刘瑾。

水旺居垣须有智。

注释:凡水旺居垣,或化象,或从类得局者,主人有智谋才艺,为人面圆美须。若不成局者,主性奸猾,不实之人也。

金坚主义却能为。

注释:夫庚辛金者,在五行主义。若以为用神,或属化从类,得局归垣者,主人必有义,而刚毅豪杰,或刑战失令者,无义凶顽也。若阳金运行寅午戌方,则炼成器,若阴金运行子丑亥方,则为佳也。

金水聪明而好色。

注释:夫水主智,金主义,金白水清,聪明好色,如水太旺,必是酒色无安之人。

水土混杂必多愚

注释:夫水主智,被土而混杂者,令人多愚鲁矣。

遐龄得于中和,夭折丧于偏枯。

注释:凡造化得中和者必寿,偏枯者必夭,又如煞强身弱,而失中和者,其人亦夭。

辰戌克制并冲,犯刑名。

注释:凡魁罡全更带刑冲者,必主犯刑,女命亦然,若身坐辰戌以有贵者,如贵亦主破败不成,若女人则伤夫克子。以日时为重,年月次之。

子卯相刑门户,全无礼德。

注释:夫子卯为礼义,日月为门户,郭璞玉照云子卯相刑门户,全无礼德。予取用甚验。月令日支见者为奇,值时次之。无礼德者,主帷薄不修,丑声外闻。壬子 癸卯 丙子 丁酉 此丙子用金为财禄,不合丁火坐酉中长生之地,财神又被劫,更子卯相刑,故妻不贤,惟薄不修,家道不肃。

弃印就财审偏正。

注释:凡印格忌财,此理明矣。若正印居月令者,不可见财。偏印居月令者,却喜年时见财,不妨弃印就财,舍轻就重。

丁亥 戊申 壬申 丙丁 此造壬生七月,坐长生禄于亥,印身旺也。喜丙丁财透,而禄於午,又行运南方之地。所以弃印就财而贵。

弃财就杀论刚柔。

注释:凡阴干从地支纯杀者,多贵。盖阴柔能从物,若阳干则次之。盖阳干不受制也。 

己巳 癸酉 乙丑 甲申 此阴木从金也。见前。

伤官无财难恃,虽巧必贫。

注释:夫伤官格者,须要身旺敌财。财要生气,不要盗财之气,便是发福。若无官又无财官,虽巧必贫。

丙子,壬,辰辛,丁酉,此造六辛生人,以壬水为伤官,归予子辰水局,乃柱中无一点甲乙寅卯之财,此人至巧一生贫,

己酉,庚午,己卯,乙丑,此造己用庚伤官,归于酉丑金局,柱中又无一点财神,须巧多能,平生不遂。

食神制煞逢枭,不贫则夭。

注释:凡用食神为福,被枭神克之,不贫则夭。若枭神无食神者,却作偏印而论。 

戊寅 丙辰 戊申 丙申 此造以庚金为食神,不合二丙透出,而生于寅,五岁行乙巳运,巳午会火局,因火惊死。

男多羊刃必重婚。

注释:夫羊刃在命,若无煞,则刃必劫财,而主克妻。或刃旺财弱,而行刃运,决主克妻。

女犯伤官须再嫁。

注释:凡命阳见阳,阴见阴,多无情。若阴见阳,则夫妇和鸣也。如甲见庚为杀,辛为官,见丙为食,丁为伤,犯此主克夫。

贫败者,皆因旺处遭刑。

注释:凡命身旺,再遇归禄生地富贵者,则退身避位。常人则贫贱夭折也。

孤寡者,只为财神被劫。

注释:凡月令财神,被比肩羊刃分劫,以夺其福,其人不特贫贱,亦孤寡也。

去杀留官方论福,去官留杀有威权。

注释:赋云甲以乙妹妻庚,凶为吉兆。凡论官者,以要去煞为福,用杀者,必要去官为贵。

逢伤官反得夫星,乃为财命有气。

注释:此论夫妇阴阳之正理也。如女命戊日生,以乙木为夫。则戊为燥土,乙为活木克燥土,则无情也,安能成生育之功。盖戊生于寅,须得阳火化炼,方能成器,故以甲木为夫也。又不专以夫星定之,如无夫星原有伤官,而财神有气,皆作有夫论也。如伤官为用神者,亦不可损伤也。

遇枭神而丧子息,定因福薄无嗣。

注释:夫女造。日主是阴干,则以伤官为子,食神为女。阳干则以食神为子,伤官为女。若男命,则阳干以七杀为子,官星为女。阴干则以官为子,比如岁运逢偏正印太过,皆主子女见刑,更看向背轻重而言,不可执一论之。

二戌冲辰祸不浅。

注释:如八字原有辰戌相冲,又运逢戌再冲,主祸不浅。

两干不杂名利齐。

注释:凡两干不杂,更入格,方作贵论。如或刑冲克战,不为善也,宜细详之。

丙子辛卯相逢,荒氵㸒滚浪。

注释:凡八字天干相合,地支相刑,如丙合辛,子刑卯之类,乃滚浪桃花,男犯之好酒色荒氵㸒,因而丧身,病在膀胱肾经,若子卯岁亦然。如甲寅己巳,一同论之。

壬辰 壬子 丙子 辛卯 此造天干丙辛相合,不合地支子卯刑之,行乙卯运,因贪色病膀胱而亡。

子午卯酉全备,酒色荒迷。

注释:凡子午卯酉全者,谓之遍野桃花。若入格不失局者,须贵而有财,皆主荒氵㸒酒色薄德之人。

天干煞显,无制者贱。

注释:凡天干透杀,身有所归;遇食神则贵。如煞显而无食神制之,更冲战者,贱也。

癸丑 辛酉 乙卯 癸未 此造生于秋令,而煞旺,坐卯而身强敌杀,柱中无食神以制杀,更透枭神,卯酉丑未相冲,为性不仁,凶恶好杀,贫乏终身。

地支财伏,暗生者奇。

注释:郭璞云:壬癸生于寅月,暗藏三阳之火为财。而暗生官,斯为贵命,若透出丙丁则不妙。顺行喜午未运,逆行喜戌亥运。若申酉运则散,见刑行夹煞主死。

因财致祸,羊刃与岁运并临。

注释:凡月支羊刃,喜见官杀,不要见财,如岁运又见刃,必因财致祸,轻则灾咎,重则丧身。

贪食乖疑,命带枭神应有祸。

注释:凡支干枭食重者,遇七煞的岁运,则贪食生病,更带刑冲,则主祸不浅矣。

癸未 丁巳 丁卯 癸卯 此造自坐枭神夺食,有贪食之病。行戊午运,戊子年,丁食午中己土,发杀禄于子,与日时卯宫无礼相刑,故初年食耗而退。

日时相逢卯酉,始生必主迁移。

注释:夫卯酉,乃日月出入之门户。如卯日生,逢亥月令,又逢酉时,必主有生之日,家居不定,有迁移修造之事。

癸丑 辛酉 乙卯 壬午 此造乙与辛战斗,而卯日酉月相冲,始生之日,主迁移不定。又主所生之处,左有树木,右有金铺,前有道路。

造化因逢戌亥,平生敬信神祗。

注释:夫戌亥为天门,玉照云时逢戌亥。道士僧人。身坐天门者,若不是僧道,亦主敬信神佛。

己酉 丙子 戊戌 癸亥 此命身坐戊戌,一生敬信神祗。

阴克阴,阳克阳,财神有用。官化杀,官太旺,太过倾危。

注释:夫官星多者,则化官为杀,人命遇之返凶矣。

戊子 丙辰 癸巳 丙辰 此造癸用戊土为官,柱中太多,反为不吉。行壬戌运,官多化煞而逝。

煞多无杀,反不为害。

注释:此即从杀格,若煞旺运,多富贵。 

甲寅 癸酉 乙酉 乙酉 此造乙木身弱,喜得四柱无一倚靠之神,地支三重酉,只作得从煞看,故富贵也,位至三公太保。

财多逢财,运逢化杀生灾。

注释:凡局财多,岁运见财者,谓之财化煞凶也。

印多无印,运忌比劫旺地。

注释:凡印绶多得地者,最不宜比肩劫财身旺地。诗云:印绶不以无根,论比劫相逢总不宜。运行财地并比劫,命行值此主伤悲。

又云:印绶不喜行临官,帝旺逢之亦不欢。运行身旺地,未可许荣昌,最喜官煞也。

八字得局失垣,平生不遇。

注释:凡木逢亥卯未,金逢巳酉丑之类,乃得局。若木局秋生,金局夏生,岂不失垣乎,主平生不遇。

壬申,癸丑,壬子,甲辰 此八字申子辰会水局,而生于丑月,失垣也。其人心胸茅塞,名利无成,行午运冲日干不禄。

四柱归垣得局,早岁轩昂。

注释:凡木局春生,火局夏生,金局秋生,水局冬生,土生四季月,皆为归垣得局,富贵无疑矣。

癸亥木 乙卯木 乙未木 壬午木 曲直格。

癸酉金 乙丑金 庚辰金 辛巳金 从革格。

壬寅火 丙午火 丙戌火 甲午火 炎上格。

庚午水 甲申水 壬子水 甲辰水 润下格。

木逢类象,荣贵高迁。

注释:如甲乙天干,生于春月,地支值寅卯辰全,而无间断破害,必主荣贵。惟怕引至时上,为死绝之乡则不吉。

癸卯 甲寅 甲辰 乙亥 此造木生春月,四柱纯全旺,又非死绝乡,故官至御史。

命用枭神,富家营造。

注释:如甲用丙为食神,而丙来生戊土,则戊乃甲之财也。夫丙既为甲之食神,则为丙之枭神,而丙受甲之役使也。

庚子 戊寅 壬子 壬寅 此造壬生庚为偏印,寅为财食,故壬子生寅木,而为庚之财也,却赖庚金生身,故为富家掌财也。

财官俱败者死。

注释:凡命以官与财为用者,俱要行财官旺乡为福。如行败地,谓之禄马衰,主死。

戊子 丙辰 癸巳 庚申 此造癸用戊官丙财,得禄于己,运行方受赦令,行酉运不禄。

食神逢枭者凶。

注释:凡食神为福者,柱中不要枭神。如岁运又见枭神,轻而灾咎,重则损神。

甲辰 丙寅 壬子 辛亥 此造甲木食神得禄,造化可取,不合身坐刃地,会水局。夺了丙火财星,行庚午运,食神被伤,而一贫彻骨。

归禄有财而获福。

注释:凡归禄格无官星者,号曰青云得路,本用财也,固喜伤官食神生财为贵。

壬寅,辛亥,壬寅,辛亥,此造以寅中丙火为福,而身旺敌财,喜行东方之地,极贵。

无财归禄必须贫

注释:凡归禄格无官煞,又无财星,不入他格,贫命也。

辛丑 庚子 壬申 辛亥 此命无财可倚,而金水太旺,运行西方,卖尽田园而贫。

太岁忌逢战斗。

注释:此日犯岁君也,若为用神者无咎,如壬日以丙火为财,柱中原有财,虽犯太岁,反为吉也。

羊刃不喜刑冲。

注释:凡羊刃而无杀制者,逢羊刃岁君而多凶。若无财者轻,有财者重,更带伤官冲刑战斗,主祸不浅。

岂知遇正官,却无俸禄。

注释:如甲用辛为官,以物元推之,甲乃阳木,辛乃阴金,不能克之,以成其器也。

戊辰 戊午 庚辰 丁丑 此造用丁为官,禄于午,惜乎无财,官无生意,行西北方运,财官皆背,名利俱无。

盖缘逢七煞,乃有声名。

注释:夫七煞乃权也。以五行之理推之,煞即正官之用,如庚金制甲,甲制戊土之类。如时上贵格,而无损坏,乃一品宰相。

甲申 丙寅 乙卯 辛巳 此造源远命,拜将封王,一位贵格也。

不从不化,淹留仕路之人。得从得化,显达功名之士。

注释:夫不从不化者,最怕伤了贵气。若得化得从者,其功必显达也。

甲午 丁卯 壬申 乙巳 此造丁化壬木,二月得令,惜乎壬水自坐长生持势,巳申类金局以克木,化木不成,又支元刑冲,乃下造也。辛亥 辛丑 丙子 己亥 此造地支亥子丑,类成水局而化,有所贵,故贵。此翰林方状元命。

化成禄旺者生。

注释:凡化成造物者,要行本禄旺运,如戊癸化火局,要行南方运。

化成禄绝者死。

注释:凡化成局者,最怕行禄绝马衰之运。如戊癸化火行水乡,丁壬化木行金乡,轻则残废,重则伤生。

处僧道之首,用煞反轻。

注释:夫煞,乃权星也。若身旺杀轻者,必为僧道之首。或入格清则贵而富,必是天师。

受宪台之职,偏官得地。

注释:凡煞有制伏,刑冲有用,财食兼备,必受宪台之职。

生地相逢,壮年不禄。

注释:如八字已旺,再行归禄生地。经云金刚太强,自刑其身。木落归根,水流趋东,则为自刑。如庚辛用丙丁为官,甲木为财,火木至申酉死绝,财官俱败,用神被伤,故壮年不禄也。

时归败绝,老后无终。

注释:凡命以年为祖宗,月为父母,日为己身,日支为妻妾,时为子息。又月为初主,日为中主,时为未主,时归败地,主晚损子息。

己酉 丙子 丙寅 辛卯 此造先贵后贱,盖丙前逢官,后归败地,又子卯相刑,失其官显,故先贵后贱,而子癸生乙木,盗官之气也。

财逢旺人多富。

注释:如甲乙生人,用戊己为财,八字有火局,则财神有气,或运行南方及长生之地,必发福。

官遇长生命必荣。

注释:如丁日干,以壬水为官,四柱得壬申字,即官长生也,其命必荣达。

丁生酉境,丙辛遇之绝嗣。财临煞地,父死而不归家。

若能观览熟读详玩,贵贱万无一失。

注释:辛金以火为子,酉时乃火死地,有丙字合,化水克火,主无嗣。庚午有甲申字财临杀,主父死,子客在外。

【五行生克赋】

大哉干支,生物之始。本乎天地,万象宗焉。

太易生水,未有气也。太初生火,有气未有体也。太始生木,有形未有质也。太素生金,有质未有体也。太极生土,形质具有也。此乃生物之始,本乎天地之初。所以五行之生,水数一,火数二,木数三,金数四,土数五,五行即成质,而太极既混沌,一判胚胎,胎轻清为天,重浊为地。二气相成,化而成天,且日月星辰,山川草木,人民鱼龙禽兽,万物宗之而生是也。

有阴阳变化之机,时候浅深之用。

以地为阴,以天为阳,言阴阳交合,而能生物。如人之妇与夫合,而生子,谓之变化之机。时谓四时,而分春夏秋冬,以三时为一春,三时为一夏,三时为一秋,三时为一冬,一时为三个月,以十二时为一日,三十日为一月,十二月为一年。一时有八刻,每时初刻,初一刻之分,故有浅深。候乃五日一候,每月三十日,分作六候,一年共计七十二候,如正月东风解冻,蛰虫始振,鱼陟负冰,獭祭鱼,雁北归,草木萌动之类是也。故有浅深用之。

故金木水火土原无主形,生克制化,理取不一。

水能生木,木能生火,火能生土,土能生金,金能生水,此生生不绝之义。金能克木,木能克土,土能克水,水能克火,火能克金,此取制化之义。虽无形之可观。其变化之理无穷。

假如死木,偏宜活水长濡。

木之枯者,谓之死。赖水生之,得沾濡泽,可以复生。假若逢金则剥削矣,逢火则焚尽矣,得水济之,逢春则荣。故云偏宜活水。理亦然矣。

譬若顽金,最喜洪炉火段。

庚辛金生于秋月,无火制伏者,谓之顽金。夫金之质,木坚刚之物。人禀之性主义,有刚果毅然卓立。若要成器,必得洪炉丙丁之火,锻炼操持成物,方能用之于世。如无丙丁制之,俗云一块死铁,不堪用也,故曰顽金。

太阳火忌林木为雠。

太阳,日也,属火,居午位。为人君之德,诸星不敢犯,惟忌木星,春夏之木为林木也,正谓春生夏长,木之茂盛,蔽日之光,故云:忌林木为雠。若夫秋木调零,冬木全落,其叶不能蔽日之光,此言丙火生于春夏,遇木盛者忌之,秋冬不忌。

梁栋材求斧斤为友。

甲木,为梁栋木也。夫梁栋之木,必得斧斤斫削雕刻,然后方可成器。斧斤者,庚金也,以斧斤喻之,而取象也。此言甲木生春。须得庚金剥削,然后有贵。若生于秋,则太过,恐伤之不为贵矣。且主筋疼骨痛之病。

水隔火不能熔金。

夫金生于秋,栖身旺之地,难得丙火以陶熔,方可成器而贵。四柱又见壬水,以克其火,则火不能熔金,使其金仍为坚刚之气,亦不可以言贵。若无羁绊,当为从化而论可也。

金沉水岂能克木。

且如甲木喜庚金为煞,若有金,又在申子辰之局,谓之金沉水底,水盛金沉,安能克其木哉?此为遇而不遇之象也。

活木忌埋根之铁。

活木,无根之木,阳木也。若遇金旺有根。即能伤木,则自身受制於人,岂得为福哉,若有丙火制金,可以言福。

死金嫌盖项之泥。

此言金质之弱,人遇土多,是谓土重而金遭埋没之故。如以金为日主,岁月时又见戊己,支中又逢辰戌丑未之方是也。此象主一生被人压伏,未可以通达断之。

甲乙欲成一块,须知穿凿之功。

甲乙之木,生于寅卯辰之方,为之一块,此为曲直仁寿之格局也。

壬癸能达五湖,盖有并流之性。

水至于亥子丑之地,乃为湖海,则为会局,其性相并,得汪洋之势。此等生人,有福有量,才智之士也。

樗木不禁利斧。

樗,朽木也,性质枯弱,言甲乙之木,生于秋金之地,则伤其身,当以亦弱疾病之辈,若有丙丁,方可取福,或行南运,制之亦美,东方之运大美,更遇西方亡矣。

真珠最怕明炉。

此当作庚戌辛亥生人,遇丙寅丁卯是也,余者非谓此论。盖庚戌辛亥者,纳音为钗钏之金,所以怕丙丁卯炉中之火,非专以金怕火之论也。若壬申癸酉剑锋金,又喜明炉也。

弱柳乔松,时分衰旺。

壬午癸未为杨柳,至于五六月将衰矣。谓之弱柳,柔软之象,生于春谓之盛。乔松者,  庚寅辛卯松柏木也,生于春谓之乔松。此言木之盛衰,与他木不同论也。

寸金丈铁,气用刚柔。

寸金言其微弱,丈铁言其刚健,此可审气候之浅深而用也。柔者,用土以资之,刚者用火以制之,可以言福。

陇头之土,少木难疏。

戊寅己卯城头土也。寅为艮山,非浮薄土。既为山,难得木以疏之,木少与山不相称,故须得均平,方见山林之秀。以人类之,则有福矣。

炉内之金,温泥反蔽。

金赖土生,又云温泥反蔽,何也?假如丙寅丁卯为炉,且壬寅癸卯为金箔,其力甚薄,又在红炉之内,虽有浮土,不能助之,反为掩蔽。

雨露安滋朽木。

木至午而死,至未而入墓矣。虽有雨露,安能得活,终为不达之象。

城墙不产珍金。

城墙之土,阳土也。惟能提防泛滥,岂能产物乎?犹人之积土成陂,虽产者惟草木而已,安有珍金者乎?

剑戟功成,遇火乡而反坏。

美如剑戟,赖火以成其器。倘若运至南方,重见丙丁,此为之太过,反伤其质,故云反坏。

城墙积就,至木地而生愁。

城墙虚浮之土,遇木多则克之,或裂或伤,岂能当其任哉?

癸丙春生,不雨不晴之象。

癸者,阴水也。在天为雨露之水,在地为泉石之水。丙者,阳火也。在天为太阳之象,在中为炉中之火,故生于春月,二者相兼,欲雨而不雨,欲晴而不晴,各有进退之状。人命禀此之象,亦将以为不显不达之人也。

乙丁冬产,非寒非暖之天。

乙木者,阴木也。丁火者,阴火也。乙木在天为丹桂,丁火在天为星,生于冬月水盛之地,水不能克,所以不能为寒为暖之象,正得比和之义。

极锋抱水之金。

此言壬申癸酉乃剑锋之金,极其利也,则金必生水,支水干金,谓之抱水之金,其气坚刚,功成不退。

最钝离炉之铁

炉者,火也。言金刚无火制,即为铁也。安得成器而言之,当作无用之物可矣。运至陶熔之地,可以为用。

甲乙遇金强,魂归西兑。

西方金旺之地,甲乙生于秋天,正以金为斧斤,敬无火制,则其身丧矣,故曰魂归西兑。

庚辛逢火旺,气散南离。

此为庚辛夏长,丙丁得位。如人日主,以庚辛受丙丁之锻炼。则身受制太过。苟无土以生身,无壬癸以制火,则身无所赖,安可以福论之。顺运行于西北,可言发一运之财。

土燥火炎,金无所赖。

土生火之盛之地,则身已燥矣。则己身所以暴燥,不能安逸,何暇生金?且金之母燥急,其子亦无所赖,理之然也。

木浮水泛,火不能生。

阳木无根之木,生于冬三月,则水溢矣。经云:水泛木浮者阳木。譬如木浮水上者则湿,岂能生火哉?主人飘荡湖海之象。遇土提防,可以言福,若运行西北,不为美矣,见东南可以兴隆,此为身弱者,则喜水多,未免有氵㸒滥之讥。

九夏熔金,安制坚刚之木。

九夏者,四五六月九十日也。谓之九夏,且如庚辛生于九夏,丙丁之地,火旺太甚,金弱则熔化矣。己身受制,如行东方财运,则不能胜任,不可以言富贵矣。遇壬癸济之为美。

三冬湿土,难堰泛监之波。

三冬者,冬季三个月也。如土生于三冬,且冬令属水,土弱水盛,安能塞其巨流?反为伤身之害矣。行东南运,可以济生,遇土运可以发福,无此二者已矣乎。

轻尘撮土,终非活木之基。

此为土轻木盛之论。此言一撮土之多,不能为山,安能任其活木乎?且木赖土培,土少木盛,则土瘦损矣。其为贫乏之象。

废铁销金,岂能滋流之木。

言金遇休囚之地,则已废矣,安能有生水之力。此谓自己血脉消耗已尽,不能与他人为母,亦主贫寒之象。

木盛能令金自欺。

此言木多金少,不能制伏,谓人自己身旺,官杀轻微,反伤之也,亦云太过之谓

土虚反被水相欺

土生於亥子丑,水盛土虚,此为不及之论,尚言富贵哉。

火无木则终其光。

火赖木生,木为火之母,火为文明之象。若无木生之火,安得有光?虽得子母相依,共发光辉,以显扬于天表可也。

木无火则晦其质。

如木生人,禀东方一路之秀气。柱中须见火,则显其身,且火乃木之子也。如有人根本,赖子以显扬,以生光辉,理亦然也。

乙木秋生,拉枯摧朽之易也。

乙木,阴木也。自夏至后,六阴皆生,虽枯朽之时,不能摧其根也。须金盛能生水,水生木,有生生不绝之理也。但恐土多助杀,伤身之患也。

庚金冬死,沉沙坠海岂难乎。

庚金生于巳,而死于子。子为水旺之处,湖海之汪洋,况金又能生水,而使其身沉于水乡,不能见用于世。主为人寒薄,骨肉无依之论也。

凝霜之草,不能克土,出土之金,不能胜木。

此二者气尚未足,故不能任其力也。

火未焰而先烟。

此言初生之火,未乘旺而先泄其气,盖有土多之故也。

水既往而犹湿。

此言水之盛溢,虽死已尽,尚有余波,主有智谋余足之象。

大抵水寒不流,木寒不发,土寒不生,火寒不烈,金寒不熔,则无火制,皆非天地之正气也。

此谓五行生非其时,况入禀之,亦犹是也。且水寒则凝冰,故不流,木寒则冻根,故不发,土寒不生,则火不旺,金寒不熔则无火制,此皆不逢时之谓也。

然万物初生未成,成久则灭。其超凡入圣之机,起死回生之妙,不象而成,不形而化。固用不如固本,花繁岂若根深。

用者,用神也,须以之为令,宜乎坚固,苟本不固,用亦无所为也。本者,命也。命不固,虽固其用一时而已,犹君弱臣强之象。

且如北金恋水以沉形。

庚辛生于亥子丑,为金沉水底之象。

南木飞灰而脱体。

甲木生于巳午未,则木又生火,火盛木焚,巳成灰烬之说。

东水旺木以枯源。

水生于东,春月木旺,则水将枯,亦为子多母枯之象。

西土实金而虚己。

金旺于秋,以土生之,则金实而土虚,所谓子壮而母虚之故。

火因土晦皆太过,五行贵在中和理,求之求之勿苟言,掬尽寒潭须见底。

一行禅师天元赋

三才既定,五气混同。分之顺逆,贤者皆通。

三才者,乃天干地支人元,分为三。五气即金木水火土之气,混同于中,当以阴顺阴逆分之,然后可以论命。

甲得癸而滋荣,衣食自然丰足。

甲乃阳木无根,若无水则枯朽矣,不可雕琢也。癸水,乃阴水也,犹石泉地中之脉,不泛不浮。甲木赖之以滋身,方得荣茂,而可以活生。癸为甲之母,母子相顾,则衣食自然丰矣。且甲生于春,自然承旺,生于冬则癸旺,癸能滋之,可以言福。

乙伴壬而获福,天赐禄位高崇。

乙木乃阴木有根之物,如根之屈曲,有未伸之象。及至发生成林,藉壬水以养。壬水,阳水也。若江海之水,不能损有根之木,虽多只为淹没,不能飘流,犹树木得雨露之恩,故曰天赐禄位高崇,理必然矣。

丙乙友会,平生福寿超群,出世深茂才举。

丙乃阳火也,乙乃阴木也。阴木生阳火,此为相生之义。且乙为丙之母,丙为太阳之象。在天为日,在人道为君为父为夫,主刚毅不屈,有文明之体,又得乙木生之,是为交会,逞其光辉,故得超群之象,且安寿考焉。

戊印丁兮,似虎居山谷之威。

戊为阳土,赖丁火生之,丁即戊之母。母为印绶,且土无正位,寄生于火,乘旺于四季,辰戌丑未之方。故以土为山谷,若虎居山谷之间,自然有威,以命理论之,亦颇为福矣。

己交丙兮,象龙得风云之势。

阳火生阴土,阳生阴之义,犹父生女之象,丙为己父是也。此言人身得父母之庇,如龙得风云之势,任其自如也,岂不为富贵也哉。

庚逢己丑,官禄有余

庚金以己为母,此言金生人,若逢火地,则败其身矣,要有土以生之,则为福矣。若运至土亦可。若土太多,则埋金质,亦无福矣。只以中和取之为上。

辛到戊乡,衣食自足。

辛金遇戊土之乡,是为父母之邦,岂不为得所哉?且金赖土生,土盛而金埋没,如辛日四柱有土,不宜又行土运,原无印绶,忽遇印乡,如逢父母,则快何如也。

壬辛得会,福寿无疆。

壬水赖辛金为母,得生生不绝之义,如壬水生于夏,则无根矣。若逢辛运之方,谓之福寿无疆。

癸庚相逢,偏饶仆马。

癸水以庚金为母,如以癸日干,四柱有庚金为印,如无丙伤之,则主人多仆马富厚。柱中无庚印,或运至印绶之方,亦可为荣矣。

清高符印,须知冠冕以乘轩。

符印,官印之星也。此等星辰,为唐符国印之星。人命遇之,盖有冠冕轩舆之贵,非为人君,则为王候之贵也。唐符国印之星,惟张果老通玄先生命理,专用此二星取贵。

冲破禄星,应显威权而解绶。

禄星者,官星也。子平云:用之为官不可冲,用之为禄不可破。破而冲之,两相为害。虽有威权,遇之则避身退位矣。

阳木甲逢庚败,枝干不得无伤。

甲木,阳木也。若生不逢春,遇庚金则削之,未免伤其肢体也。剥削太过,木之受伤。以人命喻之,主有筋骨疼痛之疾,岂能获福哉?若行火运,制庚之地,可以言造化矣。

阴木乙遇辛金,茎叶自然有损。

此言阴克阴之故,乙为阴木,藏之地下,辛金亦藏于地下,是为阴克阴。若木主有气,则不畏也。

炎炎丙火,遇壬而赫赫无光。

丙火,阳火也,取日之象,悬象在天,昭然光显。壬水阳水,为江海,寂然在下,岂能克丙乎?但于运行交会相济处克之是也,或水到火乡,火到水乡,相制者,是为此论。

烁烁阴丁,逢癸而明辉自暗。

阴火逢阴水,本云相克。且丁火为星光,悬象在天,癸水在地为泉水,岂能克天上之丁?以理论之,丁行癸乡,癸逢丁运,两相会合,则为相克,其理然欤。

戊守甲位,惟赖庚方能吉。

戊土本因木克,阳克阳也。阳土为城头之土,堤防之岸,遇阳木而克之,则有崩裂之患。须得庚金克其甲木,以救其危可也,然后可以言吉。

己坐乙乡,知是干头有鬼。

此言阴干克阴干,谓之鬼也。如己土日主,生临卯位,乃为坐下之鬼。又行寅卯之运,又遇甲乙,乃为相克之乡,身旺则逢官为福,身弱则遇鬼为祸。

庚逢丙战,势自倾危。辛被丁侵,克伐成害。

此言庚辛金,被丙丁之火,克而害之,主人不能为福。须得壬癸之水,以制丙丁之火,济其均平,可以为富贵也。

壬忧戊至,蹇涩难通。癸怕己临,屯晦惊惶。

壬癸之水,其性爱润下,又遭戊己土以滞之,则阻而不通,主人不能获福。土若太多,则为贫贱断之。水若太多,则为泛滥氵㸒奔断之。只要均平,故曰:土止水流全福寿。

干鬼带禄旺,扶持更破。

身衰者,干头遇克,谓之带鬼。若逢禄旺,则能扶持。更有破败,为福且少。为祸更多,主人或富或贫,进退无常之命也。

支神无吉神,祸皆难免。

支神者,地支中所藏之神,亦宜有吉神相助,可以为福也。若有相克之神,遇祸患则难免矣。如甲木生于子月,子宫以癸水为印,岂不为美哉?此命若年日时中有己,土旺则克癸水,是谓吉神受害。审此推之,则无不验矣。

尊堂福寿崇高,皆言甲到丙乡。

甲到丙乡者,是食神之地。甲能生丙,丙乃甲之子也,名曰食神。甲且食丙之禄,如子之养父,岂不为福寿尊荣欤!

朝省权贵优升,盖为乙居丁舍。

乙木能生丁火,亦如父食子之养,皆为吉人矣。

官木并叠,丙食戊而成功。

此言丙火食戊土之养也。

谷麦盈仓,丁啖己而有旺。

此言丁火食己土之禄也。

要得丰足,无过戊得逢庚。

此言戊土食庚金之禄也。

欲问高迁,全赖己加辛地。

此言己土食辛金之禄也。

满堂金玉,庚禄有壬。广置田园,辛能食癸。

此言庚金食壬水之禄,辛金食癸水之禄,皆言子养父也。

壬食甲而有旺,众福如麻。癸向乙而生成,入食列鼎。

此言任水食甲木之禄,癸水食乙木之禄,皆十干生成之禄。

五行休废,得救助以灾轻。

四柱金木水火土,遇休囚死绝之地,柱中有一在长生帝旺之方,则颇相助,虽有灾亦轻矣。

四柱官印,无损坏而禄重。

四柱干头有官星印星,无冲无破,主人一生禄重。但恐遇克害之运,犯小运流年冲破,止一年之不利,不为永久矣。

甲逢丁而成焰,资财累岁多亏。乙遇丙而化灰,金玉自消难聚。

此言甲木生丁火,乙木生丙火,为伤官盗气之论。伤官者,我生之子也,为人傲气,不循规矩,能消耗父母之财物,视人不如己,喜财则荣,无财则贫。

天元正败,丙见己而伤残。干禄全轻,丁值戊而衰弱。

此言火土伤官之为害,上下相戕之理。

戊若逢辛,须仗吉杀以扶持。己宜输庚,实赖五行之救助。

此言土金伤官,吉煞谓财官印也,惟忌官喜财也。

庚申见癸,荡散资金。

此言庚金生癸水,则有荡散之祸,须得土以止之,方为发福,无土止之,则为散漫。主人流荡,氵㸒欲亡家。

辛禄遇壬,销熔福禄。

辛金生壬水为伤官,是为金水伤官。主人清秀好歌乐,极聪明,氵㸒佚无度,遇土止之则福。无土止之,终为下格矣。

年少逢灾,壬伤乙运。

此言壬水生乙木为伤官,又行伤官之运,主有灾晦。

祖财随废,癸被甲侵。

此言癸水生甲木为伤官,柱中有制则吉,无制则凶。

衣食难求,幼岁常逢五鬼。

夫日干弱,见杀即为鬼,谓之阴鬼害身,暗中不觉若身旺者,化鬼为官,则能资身为福。  且五鬼阴煞也,害人不浅。

遁闷休囚,长年元值三刑。

此言刑败之理。

祸本难免,禄本逢衰。若遇败神,兹生休咎。

官为禄本,有官而无禄,则为假官,虽荣而不贵。有禄而无官,则无所施。官禄若行衰绝之地,难免不惟其祸矣。败神者,破败之神,命内逢之,主一生休咎不利。

况乎甲憎乙向,逢之自己多灾。乙被甲临,反与他人为助。

甲乙者,比肩兄弟姐妹之类。犹人之有兄弟多者,有家产则争而分夺,无家财则起祸端,手足不相顾。有身弱者,喜兄弟相助,但乙见甲为兄,为劫财,以上临下之祸,遇财而劫之也。

壬行癸厄,丙最输丁。辛忌庚方,丁嫌暗丙。

此皆比肩动财之祸也。

戊同己兮,多生脾胃之疾。

戊己土,在人身为脾胃,倘若遇木克之,刑伤脾土矣,故有脾胃之疾。

戊同己兮,反有奔波之事。

己为弟,戊为兄,人各自立,则无伤于和气,倘若兄弟同处有萧墙之变,反主奔波劳苦,安得有怡怡之乐耶?

柔能制刚,多因辛与庚期。太重之余,乃是辛居庚地。

此言庚辛金之刚柔也。庚刚而辛柔,庚为剑锋之器,故云刚能杀万物,辛为钗钏之质,故云柔能为美观。若辛见庚,又为甚也。

癸中隐丙,壬午遇之多伤。

癸以丙为财,任其所用,若遇壬午,又伤其丙,壬为癸之兄,且劫丙财,故曰多伤,午中亦有丙,况午上壬支亦是丙财,壬又伤支午之丙是也。

壬内藏丁,癸水翻然自败。

壬与丁正有夫妻之义,又遭癸水克丁,乃为弟夺其妻,则伤败也,反为大祸。

阳者若为暗损,平生为恶轻生。

阳者,刚也,有果敢刚义之能。若遇暗损,当有自弃其身矣。

阴位即曰败神,处世忧贱抑塞。

阳者,柔也,女人之质喜之。若男命纯阴,亦少刚助,处于世亦为抑塞基志。若得五阳聚局,可以言富贵矣。

甲见辛而化官,刚柔相济。

甲以辛而为官,甲刚而辛柔,故能相济而不相克也。

乙见庚而为福,兄弟同乡。

乙与庚合,是夫妻之理。庚金能克乙木,为正官而为有福也。犹兄弟同乡,而且和也。

水火既济,却言丙对癸乡。

癸水克丙火,丙为太阳在天,癸水在地居坎,上下悬隔,岂能相克?而子午相对,正得既济之象,终为吉兆。

意气相承,乃是丁归壬舍。

丁与壬本相合,阳水不能克阴火也,故同舍而居,相投而乐。

戊临乙位,土得木而生成。

木赖土以培养,土赖木以泄其气,两得而生成,虽云克之何相害也。

己向甲乡,阴遇阳而可贵。

己与甲,本以阴阳相配之义,以为夫妇之道。故云甲与己合,甲以己为财,以妻之财而享之,安得不贵乎?

白虎通道,庚加丁临。太阴得路,辛归丙舍。

庚辛金为白虎,加之丁火克庚金,得配阴阳之道,以柔而济刚,无相害也。辛为太阴,遇丙且合而归之,是为正义。

壬怜己兮,远泛洪波。

壬为江海之水,己为平地之土。壬水至于阴土之上,则成洪波远泛,无以止之,须得阳土止之,遂塞其流矣。

癸喜戊兮,澄澜漂渺。

癸与戊合,得其正义。且癸为水,得合阳土,本无波涛之泛,故曰癸喜戊兮,云云。

阳遇阴而化合,阴得阳而成器。

此言从化,阴阳相得之义。

又有甲己相逢,化土为福,则夫妇遐昌。

甲己以成合矣,甲属木,己属土,甲以从己,以化土为财。犹人以身从妻之财,可以为福,得全夫妇之道,得申子辰可也。

乙庚和合,成金得位,则东西类化。

乙庚化金,要在巳酉丑十一月可也。

丙辛化水,智显则必主文章。

丙与辛合,从金之义,金则生水,辛亦化为水矣。是谓金水相生,反归本质矣。

丁壬为木,聪明则近善多仁。

壬水生木,则从而化之,法以正二月间可化。木主仁,故好仁。

戊癸得化,禄位崇高。二者相逢,三才可立。

戊土赖火生,从火而化之,是归本质,此皆生生不绝,化化无穷之义。

阴遇阳而化官,到旺方官崇位显。

一阴一阳而成配,乃有化道,化得真者,则为贵论。

阳得阴而成配,临有气财旺妻贤。

阳,男也。阴,女也。故以阴阳相合,为之夫妇,若有生气,主财旺且妻贤,若遇休囚死绝,主散财而伤妻。

是以平生不足,甲为壬伤。处世多屯,乙因癸克。

甲木赖壬以生,且壬为阳水,故有浮泛之性,甲木无根,恐有飘流之失,故曰平生不足。乙乃阴木,癸乃阴水,但以根茎之资,岂成大林之茂,故曰处世多屯。

阳自败兮,丙为甲伤。阴不明兮,丁缘乙制。

丙火赖甲木生之,以为光明。尚甲之受制于庚,则不能生木之火。且丁赖乙生,因乙受制不能助丁之力也。

上之陵下兮,戊遭丙食,卑恐欺尊兮,己伤丁炎。

此言倒食之理也。

阳庚嘹唳兮,戊土晦之。辛禄卑薄兮,己阴破之。

此言庚辛之质,因戊己多而掩美质,不能显达也。

失之于智,皆因庚祸于壬。丧之于权。每遇辛伤于癸。

此言壬癸之水,又因庚辛所扰。犹人之母多,抚其一子,反为害。故有智有权,皆失丧也,不得自专。

甲乙常欣戊己,乃为身内之财,丙丁尤喜庚辛,实是生成之福。

甲乙以戊己为财。丙丁以庚辛为财,乃生成正理,故安享之。

勾陈得位,戊归壬乡。阴土逢财,己加癸位。

勾陈,戊己土也,以辰戌丑未而得地。阴土,己土也。癸,阴水也。己以癸为财也。

庚辛寅卯自然而福寿。

寅卯木旺之乡,庚辛以甲乙木为财,得自然之福寿。

壬癸丙丁喜乐以无虞。

壬癸水以丙丁火为财,亦得其自然之用,何其有不虞之患?

当知我害彼吉,彼害我凶。以直而言之,消详为可矣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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